朔城區民政局:

你局《朔城區部分鄉鎮(街道)行政村街路命名方案》收悉根據《地名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經2024年12月20日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研究,現批復如下:

一、原則同意你局提出的朔城區部分鄉鎮(街道)行政村街路命名方案

二、請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,及時對外公布,做好我區部分鄉鎮(街道)行政村街路命名方案相關工作。

附件:朔城區部分鄉鎮(街道)行政村街路命名方案


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??????

202513日? ? ? ?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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朔城區部分鄉鎮(街道)行政村街路命名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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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和規范我區地名管理工作,適應社會經濟發展、方便群眾生活,傳承優秀歷史文化,深入貫徹鄉村振興戰略,全面推進“鄉村著名行動”,按照省民政廳、省文旅廳、省鄉村振興局、省郵政管理局聯合下發的《關于印發< 開展“鄉村著名行動”助力鄉村振興工作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晉民發202345 號)安排,根據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和《山西省地名管理辦法》、《朔州市地名管理辦法》等規定,經審核、整理、匯總鄉鎮(街道)報送資料,結合我區實際,制定本命名方案。

一、基本原則

(一)地名的命名、更名應當有利于國家主權和民族團結,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,反映我區地理、歷史和文化特征,尊重當地群眾意愿,方便生產生活。

(二)含義明確、健康,不違背公序良俗;應使用國家規范漢字,原則上不得使用生僻字、同音字和字形容易混淆的字,禁止用自造字、已簡化繁體字和已淘汰的異體字。地名要符合地理實體的實際地域、規模、性質等特征。

(三)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 ,不以國家領導人的名字和外國人名、地名作地名;不以企業名稱或者商標名稱作地名。禁止使用帶有不良文化色彩的名稱命名地名。

(四)同一個建成區內的街路巷名稱,同一個建成區內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、樓宇名稱,不應重名,并避免同音。

法律、行政法規對地名命名規則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
二、本次命名方案主要內容

本次命名范圍為北旺莊街道、賈莊鄉、小平易鄉及神頭鎮部分行政村共321條街路(命名情況見附件)

(一)神頭鎮行政村道路命名97

(二)北旺莊街道行政村道路命名42

(三)小平易鄉行政村道路命名64

(四)賈莊鄉行政村道路命名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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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?神頭鎮行政村道路命名97條

2. 北旺莊街道行政村道路命名42條

3.?小平易鄉行政村道路命64

4.?賈莊鄉行政村道路命名118

街路巷命名情況匯總.xlsx


圖解《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朔城區部分鄉鎮(街道)行政村街路命名方案的批復